关于印发《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实施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加快推进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改革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0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的通知》(苏教科〔2015〕7号)和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苏协创办〔2015〕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现予印发。
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3日
附件: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办法.doc
引用来源:http://www.ec.js.edu.cn/art/2016/9/21/art_11344_197862.html